
本月9日上路、10月9日開始執法的Uber條款,要求載客須以時租或日租計費,一直以來備受爭議。交通部昨拋出「人車合法」新配套措施,小客車租賃業及網路平台代雇駕駛自救會皆不領情。Uber今對外表示,正面看待交通部對大眾和駕駛權益、鬆綁費率、以及希望科技和創新服務續留台灣的回應。
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昨說,現對Uber只有兩項要求,一是「人合法」,駕駛須取得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;二是「車合法」,Uber外觀不需要改變,只有車牌從白底黑字變成白底紅字。
至於Uber核心價值是透過大數據計算浮動費率,加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,就必須採用現行跳表計費,或多元計程車固定加成費率。對此,王國材說,一旦人車合法,就可以討論後續費率,同意研擬「協議費率」,討論現行採用的浮動費率及事前計費功能。
就交部提出的新配套,Uber今表示,正面看待交通部對大眾和駕駛權益、鬆綁費率、以及希望科技和創新服務續留台灣的回應,和交通部有共同的目標,已經耕耘台灣市場六年,並且為平台上廣大的用戶、代雇駕駛、和合作夥伴提供他們喜歡且仰賴的服務。
Uber表示,找到雙贏的解方是可行的,但是需要更進一步,且透明、實質的討論細節方能達成。Uber期盼交通部能盡快邀請深受103-1新規影響的Uber、代雇駕駛、租賃車行一起開會議定具體行動和時程表,一起努力讓創新好服務能繼續留在台灣。
就交通部昨拋出的新配套,Uber今正式回應。本報資料照片
資料來源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66/3877944聯合新聞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