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19/11/22】「日統條款」 國道客運平面路段虧損也有補貼

「日統條款」 國道客運平面路段虧損也有補貼   

交通部已訂定「日統條款」,修正「公路汽車客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審議及執行管理要點」,讓原本不能申請營運虧損補貼的國道客運,其路線行駛的平面路段可以向公路總局申請補貼。(資料照)

交通部已訂定「日統條款」,修正「公路汽車客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審議及執行管理要點」,讓原本不能申請營運虧損補貼的國道客運,其路線行駛的平面路段可以向公路總局申請補貼。(資料照)

主要經營雲林在地及往返台北客運路線的日統客運,近年來因為法定優待票的旅客逐年增加,雖然公路總局已陸續協助進行路線調整、班次整併、改用中型巴士等措施提升營運效率,但日統客運仍多次喊出公司不堪虧損,求售、想取消優待票等。交通部已訂定「日統條款」,修正「公路汽車客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審議及執行管理要點」,讓原本不能申請營運虧損補貼的國道客運,其路線行駛的平面路段可以向公路總局申請補貼。

現行規定,國道客運不適用公路客運營運虧損補貼,交通部表示,這次開放國道客運平面路段可申請營運虧損補貼,主要是考量國內少數地區交通發展未臻成熟,部分國道客運路線兼負該地區運輸服務需求,導致平面路段里程過長,實際上具一般公路客運偏遠服務路線性質,所以特別增訂依照「國道客運路線平面路段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試辦申請處理原則」,所核定的國道客運平面路段,納入可申請營運虧損補貼。

依照相關規定要申請補助,國道客運須為行駛非直轄市平面路段里程達20公里以上,且具備合適轉運處所的路線。補貼則是依照一般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計算公式,但僅計算平面路段每車公里成本,國道路段不列入;若業者使用車種為9人座以下車輛,則採當地計程車費率計算車公里成本。每條路線平面路段補貼最多3年,補貼金額不得超過前一年度一般公路客運路線補貼平均金額;但補貼金額限制及年限,經審議會另有同意者可放寬。

據了解,目前日統客運4條國道客運路線中,除了台北─西螺─斗六不符合資格,其餘路線皆符合補助申請資格,而3條路線皆申請補助通過的話,每年補助金額約為577萬元。至於其他國道客運路線,只要符合相關規定,都可向交通部公路總局申請補助。

日統客運副總經理林澤民表示,依照現行公路總局計算方式,日統4條客運路線總計1年虧損約2700萬元,其實日統要的很簡單,只要政府依規定編列法定優待票預算即可,但現在政府在財務上可能有諸多考量,用這種平面路段虧損補貼方式,初期日統客運是會先照著規範走,也會就日統客運實際虧損情況向審議委員會提出,希望核定補貼時能多考量業者經營困難。

 

資料來源: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2984592 自由時報